关于海外物流货运代理和NVOCC事业
本公司逐渐发展亚洲、南美、欧洲、中东地区的进出口业务,特别致力于面向亚洲各地的进出口业务。
和国内业务一样,公司因为不与特定的船公司签订代理店合同,以可以更广泛地选择作为利器,与国内运输、保管、通关、外航海运、海外货代之间的合作更好地彻底地节约中间成本,我公司具备专业知识,拥有渠道路线。提供高效的流通手段和良心的价格。并且公司可以开具提单(BL)送达至客户的手中。
公司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业绩,伴随进出口业务的相关的业务(动物检疫、植物检疫、巴塞尔公约(Basel Convention)也可承办)。可应对出口国要求的各种申请文件。
NVOCC的定义
Non 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的略称,被称作无船承运人。也就是指的是自身不具备交通工具(船舶)的货物运输事业者,利用其他船公司和运输业者安排各港之间的运输及内陆货物最终交付地的运输。发行本公司的提单。
国际标准应对及许可认可
- 第一种货物利用运送事业 车辆运输 北自货第58号
- 第一种货物利用运送事业 外航海运 国政参复第27号
- 第一种货物利用运送事业 外航海运 利用条款 国政参复第242号
- 第二种货物利用运送事业 车辆、内航海运 国政参复第301号